期刊信息

主管单位: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
主办单位:河北省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
编辑出版:《价值工程》杂志社
创刊时间:1982年
开本尺寸:大16开
语言种类:中 文
出版周期:旬 刊
邮发代号:18-2
每册定价:30.00元
投稿邮箱:jzgctgyx@163.com
社  址:石家庄槐安西路88号

本刊声明

       凡投稿本刊的稿件,作者文责自负,确保稿件不涉及保密事项,署名无争议。对于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作者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,本刊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来稿凡使用,即视为全体著作权人同意将所投稿 件的复制权、发行权、汇编权、翻译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本刊杂志社。本社可以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使用,特此声明!

编辑部公告

通知:敬请各位作者注意,本刊诚征优秀学术稿件,来稿必须为原创稿,不得抄袭和篡改他人作品。凡是投稿本站正在审核期的文章,请勿一稿多投。审稿期限一般二到三个工作日,作者可以随时在本站作者查稿系统中输入文章编号,查询稿件审核情况。

浙江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

来源:本刊杂志社        点击: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年08月18日

本报杭州8月17日电  (记者刘军国)日前,浙江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印发了由省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的《浙江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推动进一步严肃精准查处涉及党组织、党员、监察对象的诬告陷害行为,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秩序。

  《办法》对纳入诬告陷害查处的范畴作出新调整。除了行为人向有关机关诬告外,《办法》还将行为人通过网络等渠道公开散布的行为,以及错告误告经纪检监察机关查证不属实并反馈提醒后,仍就相同问题持续恶意举报,造成不良影响的,也纳入诬告陷害查处范畴。

  《办法》还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有关条款,规定了严重干扰巡视巡察、审查调查等工作,借反映问题寻衅滋事等6种从重处理情形,以及主动停止诬告陷害行为、积极配合调查等3种从轻处理情形。同时明确,行为人通过诬告陷害行为获取的不当利益应当予以纠正;被诬告陷害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补救;查处工作中还应当注意保护行为人正当、合法权益,推动解决合理合法诉求。


杂志社地址:河北省 石家庄槐安西路88号
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